当地时间4月10日,号称拥有全球20亿用户的美国著名网络社交公司脸书(Facebook)创始人扎克伯格现身美国国会,参加针对脸书“泄密门”举行的联合听证会,接受参议院议员们的质询。有报道说,在“5个小时的鏖战”中,即将年满34岁的扎克伯格受到了44名参议员的“轮番轰炸”。在地球的另一面,扎克伯格的表现是否如当地一些市场研究公司、危机公关公司说的那样“成功通过了最初考验”,远不如近期国内一些互联网公司所暴露的问题有关注度,不过既然都是新商业模式的佼佼者,在如何对待用户信息和隐私安全方面,倒有值得探讨之处。
在接受佛州联邦参议员比尔·尼尔森质询时,扎克伯格谈到了用户信息问题。尼尔森提到一个即便国内网民也会经常碰到的现象,即前一天他和几个朋友在脸书上交流时说到喜欢某一品牌巧克力,然后就“出乎意料地”收到了巧克力广告,对此他好奇是否只有自己支付一定的费用,才能不再收到这样的广告。扎克伯格解释说,虽然看到广告的确使人们感到不舒服,但平台反馈显示,相比于那些与兴趣不相关的广告,用户“情愿”让平台显示与他们有关的广告,假如用户不想有任何商业广告的话,那只能另寻其他商业模式。
如果说扎克伯格此处讲了一句大实话,那么就是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”——对几乎所有互联网企业来说,用户所感受到的免费其实都是虚幻的。日常里,我们在各式各样的网站上注册聊天账号、邮箱,用搜索引擎检索自己需要的资讯,绝大多数时候诚然不用付费,但有意无意间忽略了自己实际上是以对这些网站的“流量贡献”作为交换的。“流量”不仅可以带来“人气”,影响这些公司的商业价值和竞争力,而且在技术的驱动下,哪怕用户在上网时留下的“足迹”,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发出商业价值,作为广告商们精准营销的依据。这成了时下流行的互联网商业模式。
单纯地分析用户与网站之间的上述交换过程,当然是成立的,特别是注册网络账号时,人们通常都会收到一篇长到无法耐心看完的“用户协议”,表示网站尽到了告知义务或取得了用户许可,标榜一切都是“你情我愿”。然而,当扎克伯格说到用户“情愿”时,却用看似一种自愿的方式,遮蔽了用户的现实选择权。“情愿”选择与自己有关的广告,这听起来怎么都像李彦宏那句“用户愿用隐私换便利”。的确,很多人缺乏隐私安全意识,为了一点小小的奖励,就贡献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。然而,同样不能忽视的是,还有很多时候,用户看似“情愿”,实际上是“不得不”的结果:不同意获取定位?OK,那你不能用我的应用和服务。
这正是前面提到的“互联网商业模式”的负效应。它导致了至少两个方面的结果:一是不管用户信息能否直接兑现成广告收入,先收集了再说;二是假如网站抵挡不住向第三方开放这些信息的利益诱惑,或者在安全防范上缺乏足够保障,就会出现“泄密门”这样的事件。因此,问题的关键是,即便用户“情愿”交换自己的个人信息,它也应该局限在使用网站所提供的特定功能服务上,不代表授权给网站作其他用途。换句话说,网站能够在什么情况下以什么方式对这些用户信息进行“开发使用”,这正是扎克伯格在质询中没有说透的。
商业竞争的压力下,仅靠扎克伯格一句“放在今天,会以不同的方式去处理(泄密门)这件事”这样的反思承诺,或是像国内一些互联网公司那样抛出几条体现社会责任的价值观,是远远不够的。“泄密门”之后,华盛顿的立法专家们开出了很多“药方”,除了建议对个人数据保护制定新法外,还有一条是主张“废除科技公司的法律豁免权”,要求网络公司对平台的人的不良行为负一定的法律责任。这或许应该给我们一些启示。